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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外遇 陪睡毁约挨告

【联合报/记者吕开瑞/桃园县报导】 2011.01.01

嫁来台湾的郑姓越南女子和徐姓男同事偷情,她想安排妹妹来台,和徐订下「让妹妹假结婚来台、我每月陪睡二到三次」的性爱契约,后因外遇奸情被丈夫发现,她片面终止契约,徐感觉被骗,气得跑去自首,结果徐和郑姓姊妹都被判刑。

桃园地院调查,郑姓越南女子(卅一岁)八年前嫁来台湾,到电子公司工作认识徐姓男同事(廿九岁),九十五年间两人外遇发展出姊弟恋,多次赴宾馆幽会。

发生外遇一年多后,郑女想安排廿四岁的妹妹来台赚钱,改善老家生活,央求徐姓男同事帮忙,为了「报答」对方,她和徐订下性爱契约,许诺只要徐到越南和妹妹假结婚、让妹妹来台,她每月和徐上床二到三次做为回报,获徐同意。

二人敲定性爱契约后,徐姓男子九十七年四月赴越南迎娶郑女胞妹,为她申办户籍和来台签证,五月间郑女胞妹来台,和姊姊同住,未和假丈夫圆房,而郑女也爽快履行性爱契约,每月二到三次和徐姓男同事到宾馆开房间。

二人的性爱契约维持了一年多,九十八年底,郑女丈夫怀疑妻子和徐有外遇,控告两人,且不断找徐要求「给个交代」,郑女也因外遇被发现,渐渐和徐疏远,并片面终止性爱契约,不再提供性服务,徐觉得受骗还得吃官司,向警方自首假结婚,他和郑女通奸部分先被各判四个月徒刑。

法院审理假结婚案时,郑女和胞妹都否认假结婚;不过,法官查出郑女胞妹来台后未曾和徐姓男子同住、郑女妹妹还是处女,徐的母亲也说没见过她,加上郑女胞妹对「丈夫」的生活习性不了解,也不知道徐的鞋子尺寸等,法官认定是假结婚,昨依伪造文书判徐姓男子三个月、郑女和妹妹各八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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