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破门逮到裸身同眠 不算外遇通奸
中国时报 2010-04-27【马瑞君/台中报导】
裸身同床而眠只是纯聊天,不算「抓奸在床」?一名王姓男子怀疑李姓妻子外遇,找征信社跟监,发现李女与吕男参加尾牙宴后返回其住处,征信社人员冲入拍到李女全裸与吕男同睡一床,但法官认为是非法取证不具证据能力,被告二人虽有瓜田李下之嫌,但无「积极证据」证明二人确有性行为,判决李女无罪。
王男向法官表示,好几年前就曾听友人说过,妻子在外面有男人,所以他才会委托征信社跟监、想要查明真相。此案发生后,二人早已无法回复以往的夫妻生活,一个多月后即离婚,但王男坚持对其妻提妨害家庭告诉。
根据征信社拍下画面,九十六年十二月下旬,李女与吕男一同参加尾牙宴后,返回吕男住处,征信社人员闯入,发现二人一起躺在床上,其中一人拉开棉被,李女与吕男均大声尖叫,当时李女全裸、一丝不挂,吕男穿白色背心内衣、黑色四角裤。但法官认为非法取证,不具证据能力。
法官认为,李女当晚虽在吕家裸睡,纵有深夜相拥、依偎而眠,甚至抚摸等猥亵行为,有瓜田李下之嫌,但缺乏证据证明二人有性行为,因而做出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