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妻穿薄纱与人同床 检:没奸情违常情
NOW news 2010/10/08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家住苗栗市武姓越南籍女子,离家后和彭姓男同事同居,她的丈夫上个月会同警方抓奸,当时武女穿着性感薄纱,彭男仅着短裤,2人辩称以抱枕隔开同眠,否认有性关系;但检方认为有违常情,将2人起诉。
检方调查,彭姓男子5月租下苗栗市1间套房供武女居住,9月4日上午,武女丈夫会同警方抓奸,当时武女身穿薄纱睡衣躺在床上,彭男赤裸上身只穿短裤。
2人否认偷情,彭男辩称每隔几天就去武女住处打计算机,虽有过夜、同睡一床,但中间以抱枕隔开;现场虽没有找使用过的保险套、卫生纸等证据,但2人衣衫不整,且套房内有2人衣物与生活用品,警方仍依法送办。
检方认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已有瓜田李下之嫌,同床共眠更说不过去,加上女的穿薄纱、男的裸上身,却硬说没有性爱有违常情;且武女已婚,却不避讳与男子共眠,因此认定双方有奸情,予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