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財產 未來擬納勞退金
蘋果日報 2011/03/08
長期擔任婦權律師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提出退休金制度重大變革,為保障收入較低或沒工作的離婚婦女,打算將勞工的退休金和勞保老年給付納入夫妻離婚後財產分配範圍。也就是說,婦女離婚時雖未能拿到贍養費,但可透過前夫領退休金時,分配部分的財產,但方式該如何計算,勞委會仍在討論中。
王如玄列出2種分配方式說,第1種是離婚當時就分配,第2種則是退休後分配。前者不容易估算,舉例後者來說,假設勞工工作25年後退休,期間有2段婚姻,第1段婚姻10年,第2段婚姻5年,若兩配偶都無工作,則第 一位配偶在勞工退休後可分得退休金的25分之10的一半,第二位配偶則可分得25分之5的一半,只要法院判決確定分配財產,勞保局可直接把勞退金或勞保年金分配給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