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10/08/15 大陆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她破坏了我的家庭,现在居然又来抢我的房子?」家住深圳的何丽很气愤,因为前夫王明在外偷吃,写给二奶柴敏一张50万元(人民币,下同)欠单,如今法院却判决要她来买单,还查封她名下一处价值百万元的房产。
《南方都市报》报导,现年42岁的王明与何丽都是重庆人,两人结婚多年,在深圳生活,育有一子。2006年下旬,王明透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柴敏,并发展成情人关系。2007年底,何丽察觉这件事,她起先大闹,但最终妥协,只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夫妻俩的生活并未恢复正常。
何丽表示,王明曾关机不接听柴敏的电话,柴敏则凌晨步行到他们家楼下,一直苦等到王明起床上班,将他截住。2008年2月,王明陪何丽过生日,柴敏发了一条简讯给她,内容写着「妳的生日,我的忌日」。而王明也收到柴敏的简讯,叫他记得给她烧香。传言,柴敏当天吃了30颗安眠药,还被送到医院抢救。
柴敏的做法一度让王明大为感动,曾在一封发给何丽的电子邮件中说,他想大吼,一边是与妻子多年的患难之情,一边是柴敏对他的刻骨铭心的爱情,他无从选择。不过,随着柴敏举动越来越疯狂,王明感到害怕,遂向她提出分手。王明指出:「自从我提出分手之后,柴敏不断纠缠,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骚扰和威胁。在我多次回避下,柴敏甚至在我的住处和工作场合对我堵截。」
王明和柴敏最终撕破了脸,原因是柴敏怀孕了,王明要求她堕胎,但她不答应。2008年11月24日,柴敏打电话给王明,声称要和他商量堕胎的事。王明说:「在柴敏的住所,柴敏以不与她结婚,即向我的单位和家庭施加压力相威胁,并将我的公文包、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等证件扣留。我出于工作和家庭的顾虑,在此胁迫下而按柴敏的意愿写了一张50万元的欠单。」
柴敏拿着这张欠单到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告王明。2009年7月16日,一审判决认可柴敏提供的欠单,要求王明在10日之内支付欠款及利息。王明不服,上诉到深圳市中院。2009年11月20日,终审判决明确表示,王明认为欠单是在柴敏及其家人的胁迫下违心所写,并非他本人的真实意愿,但王明却不能提供报警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终审判决书,虽然柴敏与王明均认可双方曾存在情人关系,但柴敏认为欠单中的款项是双方在情人关系期间,王明因开展业务等向她借的。柴敏提供的欠单是原始直接证据,王明提供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况且王明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他出具欠单的法律后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让人唏嘘的是,在王明输掉官司前,他和何丽就已离婚。何丽说,由于老公对她和家庭感到愧疚,答应放弃婚内全部财产。然而风波并未结束,原来柴敏虽然赢了官司,但王明无力支付欠款,柴敏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22日下达民事裁定书,查封何丽名下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一处价值百万元的房产。
何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说:「前夫的婚外情毁了我的家庭,让我身心备受打击,如今为何还要查封我的财产?」她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但被驳回。近日,她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复议。心有不甘的她目前仍在奔走,希望夺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