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骂人踹元配 外遇情妇再挨告
【联合报/记者饶盘安/北县报导】 2010.10.22
谢姓男子每天接送女儿上幼儿园,与幼儿园林姓女老师日久生情,常带着女儿与女老师约会,两人都挨谢妻控告被判刑。谢妻并向林女索赔5百万元,双方七月间在板桥地院民事庭开庭后,又吵了起来,林女踹了谢妻一脚,并骂她「神经病」,又被谢妻控告。
由于双方为妨害家庭官司闹得不可开交,检方侦查时,双方新仇加旧恨,火药味十足,谢妻坚持提告,检方昨天依伤害及公然侮辱等罪起诉林女。
据查,开设计算机公司的谢姓男子,去年女儿就读某私立幼儿园,都由谢接送;林姓女老师(29岁)经常请谢维修幼儿园计算机,两人互留MSN聊天,因此展开恋情。
去年底,谢妻在家中计算机发现丈夫与女老师出游的亲密照及两人暧味的MSN对话,还找到丈夫透过拍卖网站购买饭店住宿的数据,于是控告丈夫与女老师通奸。
板桥地院法官审理时,谢坦承去年三月及七月与林姓女老师在林女的住处和旅馆发生性关系;谢妻原本想要原谅丈夫,但后来拒绝撤告,她说案发后丈夫竟然还和林姓女老师连手「逼退」她,决定告到底,谢和林女都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徒刑3个月。
谢妻并向林女索赔精神慰抚金5百万元,7月27日双方到板桥地院民事庭开庭结束后,在法庭门前又吵了起来,林女踹了谢妻一脚,随后又在板桥地院门口骂谢妻「神经病」。谢妻进法院再度控告林女涉嫌伤害和公然侮辱。
民事庭法官后来判林女须赔40万元给谢妻;双方日前出庭,林女否认脚踹和辱骂谢妻,但有数名证人指证,检方最后依伤害及公然侮辱罪起诉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