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留住梧桐妹 争女案欢喜和解
中国时报 2011/01/28【李幼军、宋志民/台北报导】
《时报周刊》今报导,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与争女官司打了1整年,两人20日在法官面前签下具法律效力的和解书,据悉,内容载明「小孩国中以前留在台湾念书,母亲贾静雯必须以小孩为重心,父亲孙志浩也确保对小孩的探视权。」离婚的两人终于在过年前圆满解决女儿梧桐妹的教养问题。
2009年初,贾静雯哭诉孙志浩带走女儿,经历赴美寻女,带女儿回台打官司,去年5月起两人为监护权激战,法官一度将小孩判给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引起她不满抗告,经历半年,两方释出善意和解。
和解具法律效力
孙志浩的律师蔡亚宁证实,两人在法院并透过律师协调多次,已在法官见证下签署和解书。「这不是私下和解,是有法律效力的。」他说,两人和解是因为都释出最大善意,不能算谁输谁赢。据悉,贾静雯释出的最大善意就是以女儿为生活重心,当全职母亲,势必减少工作时间,收入自然减少,她也不能任意将女儿的隐私公开在网络上。
母女檔喝下午茶
孙志浩原先执意女儿到美国念书,多次协商中退让,同意女儿念书时由贾静雯陪伴,寒暑假再由他带女儿到美国度假。贾静雯大年初二可与女儿相聚,前天下午她在信义诚品陪朋友和两个小孩喝下午茶,见小孩玩iPad,她也秀出iPhone,很有爱心、耐心地教小女孩玩电玩,离开前,小男孩大声说:「我要亲妳一百下。」让她笑得很开心。